這幾年常常月選高拉結算,可能有違反期交法106條之規定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6-22 22:57 編輯第一百零六條(禁止行為)
對於期貨交易,不得意圖影響期貨交易價格而為下列行為之一:
一、自行或與他人共謀,連續提高、維持或壓低期貨或其相關現貨交易價格者。
二、自行或與他人共謀,提高、維持或降低期貨部位或其相關現貨之供需者。
三、自行或與他人共謀,傳述或散布不實之資訊者。
四、直接或間接影響期貨或其相關現貨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者。
不過,有趣的是,要拉高期貨價格,必須先拉高現貨價格,特別是權值股。誰有能力拉高權值股,答案顯而易見。常常看到結算行情的出現,並不是說我輸不起,而是我覺得這樣操控市場的行為並不可取。在結算的前一天,看到外資的部位,大概可以猜的出來外資要如何操縱最後30分鐘。期交所可以的做法是,將月選的結算價用最後二個小時每分鐘的價格做平均,這樣或許比較能夠避免外資的操控。 sec2100 發表於 2017-6-22 23:04
不過,有趣的是,要拉高期貨價格,必須先拉高現貨價格,特別是權值股。誰有能力拉高權值股,答案顯而易見。 ...
不知道這些法律規範的人有無包括政府?
政府常直接通令漲跌幅減半, 或禁止放空, 或令他動得了基金護盤
政府常間接放話說基本面很好..., 或股市該上2萬點...等等
如果法律管不了政府的話, 那不就只准州官放火而已
這樣也沒啥資格來管外資吧?
印上中操控價格最誇張的一次當是2009年的9/10
那時有幸親身實際參與了整個過程
進進出出搞得我很累, 而且現貨開盤前幾乎漲停
現在外資拉高結算的那種操控方式
幅度與強度都相形見絀很多了吧? 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17-6-23 05:13
不知道這些法律規範的人有無包括政府?
政府常直接通令漲跌幅減半, 或禁止放空, 或令他動得了基金護盤
政 ...
自營家,好了,不說這個了,說法律的東西太無聊,我們說一說2009年的9月10日好了。
當天,我也親身經歷,但有驚無險,8:45分開盤後,15分鐘內,最遠7700點的Call,從最低的3.5,到510,小台漲停,大台漲5點漲停。我覺得政府應該設計circuit breaker的機制…當時,我開車去往台北榮總的路上。到了榮總,我量了一下我的脈博,真的是血脈噴張。
不過還好的是,在20090430那一戰後,我就學會了賣Call量很少,賣Call要避險的口訣。
據了解,那一次的事件是美林證券造成的。在9:00前,在沒有現貨的指引下,它可以亂拉期貨,只有美林證券這種的券商,才幹的出這種見不得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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