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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我代表當事人一審贏的案子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9-2-28 13:48
標題: 我代表當事人一審贏的案子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 VSmCwyBiGbRh6jtw%3d


這個案子的爭點就是:

如果營業員在盤中答應客戶不砍倉,則即使開盤後風險指標低於25%,則券商仍不能砍倉,很簡單的爭點。

作者: William    時間: 2019-2-28 20:24
劉大 厲害喔
作者: EntrepreneurOPs    時間: 2019-3-1 09:03
感謝您在0206案子上的付出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9-3-2 10:14
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19-3-1 09:03
感謝您在0206案子上的付出

沒有啦,我們一定要讓賭場更健全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9-3-2 10:14
William 發表於 2019-2-28 20:24
劉大 厲害喔

謝謝林會,這個案子好打。
作者: money168    時間: 2019-3-2 13:55
可否乘勝追擊  加告期貨商刑法背信罪  並追討相關損失  畢竟這是無良期貨商強買強賣 造成的後果  客戶的投資錯誤 理應由客戶負責  期貨商無視客戶權益  擅自市價平倉  理應賠償後續損失  
作者: 不同的視野    時間: 2019-3-5 08:33
健全市場制度+1  感謝版主...
作者: house    時間: 2019-3-5 10:26
感謝版主為了健全選擇權市場的付出 !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9-3-5 13:30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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