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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賣方千萬不要隨便想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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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8-5-30 00:16:40 | 顯示全部樓層
剛剛把判決書找出來看一下, 實務見解似乎都是交易人應自行計算維持保證金,並有主動隨時確認並維持保證金之義務,一旦保證金不足,期貨商即可自行沖銷客戶未平倉部位,不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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