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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和期貨契約第十條將垂直註記寫入,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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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20-4-20 07:12: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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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乙方代為沖銷交易之條件及相關事項
一、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不通知甲方亦或甲方是否能夠及時接獲本公司或本公司之期貨交易輔助人之通知,本公司有權利(而非
義務)得逕行代為沖銷甲方交易之部份或全部部位,執行方式得以市價單、一定範圍市價單、限價單或以各期貨交易所得接受之委託等
方式逕行沖銷;乙方代為沖銷之交易,其盈虧由甲方負責,沖銷後如有超額損失,乙方將向甲方請求清償:
(一)甲方帳戶之權益數或權益總值,已低於維持保證金時或已為負值者。
(二)甲方未於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時。
(三)甲方應於採實物交割型態之期貨契約於第一通知日或最後交易日(採最先到者適用)之前二營業日或複委託期貨商或結算會員上手或
期貨交易所另有之規定,將該期貨契約所有買方及賣方未平倉部位做平倉了結,否則乙方有權於該日該商品收盤前執行沖銷。
(四)甲方於法律上或事實上難以履行本契約時。
(五) 因市場行情劇烈變動或其他突發狀況而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六)甲方之風險指標低於 25% 時
(1)風險指標 (非 SPAN)
(分子) 權益數+(未沖銷非垂直價差買方市值+未沖銷垂直價差選擇權付權利金組合部位淨市值)-(未沖銷非垂直價差賣方市值+未
沖銷垂直價差選擇權收權利金組合部位淨市值) / (分母) 原始保證金+(未沖銷非垂直價差買方市值+未沖銷垂直價差選擇權付
權利金組合部位淨市值)-(未沖銷非垂直價差賣方市值+未沖銷垂直價差選擇權收權利金組合部位淨市值)+應加收之保證金。
其中「垂直價差交易付/收權利金之組合部位淨市值」為垂直價差組合部位中買方權利金市價減去賣方權利金市價後乘以契約乘數
再取絕對值;當淨市值大於履約價差乘以契約乘數時以履約價差乘以契約乘數計算。
(2)風險指標 (SPAN)
垂直價差部位仍分別歸於風險指標公式中之未沖銷選擇權買方市值及未沖銷選擇權賣方市值,不另外單獨計算。
(3)說明:純垂直價差部位,若「權益數–賣方垂直價差交易部位最大風險值」≧0,無須執行代為沖銷作業。
其中:「賣方垂直價差交易部位最大風險值」為垂直價差交易中,收權利金組合部位之履約價差乘以契約乘數合計數,垂
直價差交易付權利金組合部位則以 0 計算。
(七)甲方死亡、解散、清算、聲請或受聲請破產宣告或破產和解、聲請或受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受強制執行、票據存款不足而退票或
有其他喪失信用或影響交易進行等重大情事發生者。
(八)甲方留倉部位逾越主管機關或國內外期貨交易所規範的部位限制範圍。
(九)依風險預告書之當日沖銷交易之沖銷規定或乙方所定之國內、外期貨保證金追繳暨代沖銷程序辦理。
(十)乙方依期貨交易法令、主管機關命令或規章之規定,有權代為沖銷交易者。
二、乙方於任何時期皆保有代甲方沖銷之權利,此一權利不因乙方有無向甲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而受影響,亦不因乙方任何之作為與不
作為而被視為權利之,亦不對甲方擔任何責任及義務。
三、甲方認知本條所規定乙方代甲方逕行代為沖銷係屬乙方之權利而非義務,對於乙方未於期限內或未代甲方逕行代為沖銷者,甲方不得
有任何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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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20-4-20 22:23:55 | 顯示全部樓層
William 發表於 2020-4-20 09:59
若, SP10550 & BP10500的價差組合 2口,垂直價差50點,若跌倒10400,賣方垂直價差交易部位最大風險值=50 ...

是的,但要記得要去組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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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樓主| 發表於 2020-4-27 17:28:07 | 顯示全部樓層
期權玩家 發表於 2020-4-27 16:19
想請教目前還有哪家期貨商會砍垂直價差單的嗎?

我永豐的問我營業員,他也說得不清楚,他說如果賣的波動大 ...

垂直註記絕對會改善風險指標,但要記得自己去組。期貨商的最佳化組法不見得會自動配對價差,有可能配對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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