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ths0327 於 2018-3-14 23:49 編輯
我想所謂的"最有利的方式" 並不是說去預測未來的市場怎樣,而是說只對於當日不利的部位去做風險控管的動作, 例如 SC 對於當日的行情來說並無不利,或許波動率上漲的關係會漲一些,但不至於漲停板, 風控的原始目的本就是要保護券商與交易人,但現在這樣做,反而將交易人的風險推到最高, 也傷害到期貨商自己,這樣 還能算是風控嗎? 至於"統一的規定" 這問題在於 你的規定並沒考慮到選擇權特性,25%的強平機制簡單來說是有瑕疵的,尤其是在交易制度有瑕疵的市場更是...這部分我想也是期交所始料未及!!
例如2017/8/3台指期貨忽然接近跌停板, 但當日加權指數並沒有, 期交所發現這交易制度上的缺陷,所以幾個月後就加入價格穩定措施,但它們卻忽略選擇權,所以期交所總是亡羊補牢,這點是很清晰可見的,總是要有很多人大賠反應問題,他們才知道問題所在阿!!! 期貨與選擇權都是衍生性金融商品,一堆人講甚麼市場機制,系統風險,我覺得都OK,但前提是衍生性金融商品本就要跟隨標的物波動, 只有交易制度存在漏洞與缺陷,才可能大幅度相反方向波動吧!! 既然期交所在期貨推價格穩定措施,不就間接承認交易制度是有問題的!!同理, 選擇權也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