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師父 發表於 2018-3-8 18:53:55

2月6日賣方受害者最終是否求償的到呢?

2月6日這一天,會造成賣方交易者這大傷害, 比較有可能針對一點會比較有機會討的到
就是bcsc或bpsp的組合價差單這部分,含周選與月選,以及單邊sc的部分,針對這部分期貨商
沒辦法提出合理解釋為何價差單最大虧損都可以很確定損失的範圍,為什會會把價差組合單給砍倉呢?指數在下殺到300到400點間,sc部位的投資人在指數下殺大跌時被期貨商砍到1千點以上的價位,這sc本來就是會賺錢的怎會虧錢還是大賠,這實在是有夠誇張,使投資人這部分大虧,我想任何人對這非常不合理的現象,一定不滿,這點我實在也是想不透,投資人找金會管會與證期局抗議,有達到他們逼他們處理這問題,但是最終還是會落在期貨商這端做處置,自營商是造市者,那天所有履約價不管是sc與sp的報價檔位在那天的行情上面都沒有人掛單尤其是遠月份的,也就是造市者應該都把單給抽掉,有心人在上面釣魚,很感些劉律師替受害者出面討公道,受害者的心情我非常能體會,目前我覺得期貨商要客戶補錢這價差單的部分我覺得如果是我我也會很不滿,尤其是在非常不合理與不甘願的情況之下,我寧願宣布破產我也不會拿錢出來補,我相信將來走法院訴訟不見的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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