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 發表於 2018-6-15 20:34:15

2/6選擇權事件 江永昌籲金管會查禿鷹

2/6選擇權事件 江永昌籲金管會查禿鷹

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18-6-16 08:28:52

立委評鑑在財委會的優秀立委 --- 江永昌 & 黃國昌
http://www.ccw.org.tw/p/26599
只有他們的質詢, 我才偶爾會真正去看視頻
http://ivod.ly.gov.tw/Demand/Search/%E9%BB%83%E5%9C%8B%E6%98%8C/Name

sec2100 發表於 2018-6-17 22:04:12

謝謝林會及自營家的資訊。

sec2100 發表於 2018-6-17 22:12:07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5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江永昌今天表示,2月6日台股大跌逾500點,做空台股選擇權交易人卻慘賠,金管會應查明涉嫌操縱這次選擇權價格的「禿鷹」。

江永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竟有人可以聰明到在台股大跌500多點之際,將選擇權買權價格突然拉高,造成多數交易人保證金不足,被迫強制平倉,讓原本應該賺錢的人慘賠,這樣的現象應講清楚、說明白。

他認為,雖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月6日之後,調整選擇權交易制度,但對當天慘賠的交易人而言,卻於事無補,主管機關應拿出具體的做法,解決這次的爭議事件。

他指出,2月6日選擇權價格異常,除了要查可能涉嫌操縱價格的人,期貨商自營部賺錢,卻沒能照顧好自己的客戶,將客戶的台股選擇權強制平倉在最差價位,造成客戶慘賠,這樣的結果是否合理同樣應該要了解。

江永昌14日召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功能強化」公聽會,並探討近年發生的重大金融糾紛,其中包含今年2月6日台股大跌,選擇權交易人慘賠事件。會後金管會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表示,目前已請5家期貨商陳述意見,之後會做整體處分。

依金融評議中心與金融機構簽定的契約規範,經評議結果,投資型商品理賠金額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金融機構受託買賣業務理賠金額在10萬元以下,對金融機構具有拘束力,就必須依承諾理賠。因此,2月6日台股重挫逾500點,部分選擇權交易人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只有在10萬元以下的賠償金額,才受到保障。

江永昌直言,以金融評議中心規範現行規定,慘賠的選擇權交易人無法接受這樣的賠償額度,可能尋求其他的管道求償,透過投資人保護中心求償也是可以考慮的方式。

有2月6日做空賠錢的選擇權交易人今天表示,只賠10萬元當然不夠,除了與損失金額差距太大之外,許多受害人不僅資產被掠奪,還被期貨商追討債務,求償無門身心俱疲。(編輯:林孟汝)1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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