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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2100
發表於 2018-7-24 13:32:45
盤前壓力測試及加強告知
http://www.futures.org.tw/q_law_4personal.asp
期貨商應每日進行壓力測試作業,並將測試結果依內控中所擬定之通知時機、通知對象與通知方式辦理。
一、辦理時機:遇國際主要市場出現重大事件導致當地證券市場價格巨幅波動時,會員公司得於次一營業日8:30前增加提醒交易人注意之服務。二、通知內容至少應有:1、提醒交易人注意權益數的變化。2、提醒交易人因市場價格波動可能產生鉅額損失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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