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發現選擇權成交量大減25%,勾搭鉅亨網推股期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309889我個人要求期交所不應該有權利推選擇權,期交所一直把選擇權當成期貨的一種。台灣只有期交法,沒有期權交易法。
期交所連一個個股選擇權都不會推,根本沒有能力經營選擇權。 期交所勾搭鉅亨網推股期,文章發現第一季的選擇權交易量少了25%。期交所,你趕快將經手費從10元降到5元,不要再變相吸乾交易人的血,拿預算去給媒體了。
期交所應該做到下面三件事:
1。期交所改名,改成期權交易所,改名後「台灣期權所」才會開始正視選擇權市場。
2。降低經手費從現行的10元,變成5元,monopoly的行業,超額利潤不能每年EPS 七元以上,一、二元比較合理。
3。全面活絡個股選擇權市場,期權所沒有理由都不推個股選擇權,讓權認市場的高隱含波動率繼續坑殺散戶。 同意 劉大的看法。 William 發表於 2019-4-28 08:47
同意 劉大的看法。
謝謝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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