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性婚姻首日接受登記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photo-essays/2019-05-24/taiwan-celebrates-the-first-gay-marriages-in-asia?srnd=premium-asia我記得2016年的律師考試,國文作文題目是「絕對真理與相對真理」
我舉二個例子,其中一個就舉同性婚姻的例子,我說異性婚是相對真理,但不見得是絕對真理。我當時在考場,腦中真的沒什麼例子可以舉,只是那幾年我看了一本散文,叫「何不認真來悲傷?」作者是一位東華大學的教授,他本身也是一位gay。
後來,我也寫了一本書,叫「何不認真當賣方」
我不是gay,但我是一個賣方。
但是,我們知道,賣方是相對真理,但不是絕對真理。有了買方,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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