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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6事件期貨商有責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8-8-25 09:47
標題: 26事件期貨商有責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808070121-1.aspx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7日電)台股2月6日大跌逾500點,但做空台股指數選擇權交易人卻慘賠,交易人指控期貨商亂砍倉,期貨商說,依規定平倉。對此,證期局今天表示,期貨商未善盡維護客戶權益責任。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2月6日台股大跌,純做空的台股指數選擇權交易人方向做對了,卻因市場價格異常,使保證金的維持率不足,遭期貨商強制平倉,且因平倉在極差價位,造成嚴重損失。

證期局指出,雖然期貨商依規定強制平倉,其實還是可以避免將客戶選擇權砍在較差價位,但2月6日當天期貨商沒能照顧好自己的客戶,將會對期貨商做出處分。

對於選擇權市場制度面的改善,證期局強調,2月6日台股大跌,做空台股指數選擇權的交易人卻大賠,這種因為選擇權價格異常,使交易人的選擇權遭期貨商強制平倉在極差價位的情況,將可望避免。(編輯:楊凱翔)10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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