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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年近半百,還在當賣方!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9-7-13 19:59
標題: 年近半百,還在當賣方!
我承認這是一個做了16年的職業,但這16年中,就像第1年,我愈來愈像一個能吸收的海綿,只要這海綿能該我賺錢。

最近看了FL和比爾的單,一個是實單,一個是模擬單,確實對未來激起了雄心壯志,借來了很多多巴胺,也激起了千堆雪,有一種想賺大錢的慾望,對賣方的想法不再沉緬緬的賺小錢就好。但所謂的賺大錢,就是用1仟萬一個月賺5萬,然候忍受更多的風險。我也是從風險堆裡走出來的人,不會很怕風險。

只要能吃到肉,塞一點在牙縫中有可以剔掉。

當然這也是一個假設,真實的我,還是在大樹底下,能儘量享受著不熱不涼的陽光。

作者: William    時間: 2019-7-14 09:16
資本市場,若能生存下來,的確是活到老工作到老鞠躬盡瘁的志業,可以996畢竟自己是最大受益者,還可以活化腦延緩老化。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9-7-14 09:18
William 發表於 2019-7-14 09:16
資本市場,若能生存下來,的確是活到老工作到老鞠躬盡瘁的志業,可以996畢竟自己是最大受益者,還可以活化 ...

林會,選擇權交易員如果交易的很好,可以交易到60歲; 交易的不好,大概50歲就會放棄,也應該放棄。

理論上賣方的存活率應該很高,如果大家在40歲以後就養成好紀律的話。
作者: William    時間: 2019-7-14 09:21
交易的不好,應該很快就放棄,因為本金很快就沒了,理性投資人不會持續投入,除環境改變外,例如:制度改善,自己專業程度上升,高人指導後技術進步,本金突然增加等。
作者: William    時間: 2019-7-14 09:41
sec2100 發表於 2019-7-14 09:18
林會,選擇權交易員如果交易的很好,可以交易到60歲; 交易的不好,大概50歲就會放棄,也應該放棄。

理論 ...

選擇權賣方是最高境界了(第三重,見林還是林)。利用時間賺錢,賺白米利潤,冒著傾家蕩產的風險。唯宗師才能為之。

我啊,目前還在選擇權買方-事件派。

作者: ShuHao    時間: 2019-7-15 11:28
一個管理風險的事業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9-7-15 14:22
ShuHao 發表於 2019-7-15 11:28
一個管理風險的事業

一種對抗莫名恐懼與貪婪的工作,但愈老愈難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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