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7 劉大律師 我覺得賣方不能喪失每一個能夠管理的機會,要審查調整必要性及如何調整,時時刻刻。
21:37 劉大律師 要問 why and how and what and when
21:37 劉大律師 四個w
21:38 劉大律師 為何起心動念要調整? 如何調整? 調整什麼部位? 何時調整?
21:38 劉大律師 以上四個w為我的賣方調整專利,明天去申請。 lol
from an options seller perspective, 台北時間2025年七月七日起(周一),周一到周三做周三到期選擇權,周三下午到周五中午做周五到期選擇權。周六周日則相對比較輕鬆。同時,每周一的一早先去買周五的Put預為避險,這個保險可以保住周三到期的選擇權,以及周五到期的選擇權。至於周五下午到周五半夜,則可以視情況做賣方當沖或當成部位單持有到下周三。請不要外傳這一套規則,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