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忠 發表於 2018-2-11 13:12:58

sec2100 發表於 2018-2-11 12:44
文忠,很高興我在地球上又看到你。

很敬佩劉大律師的仗義執言,
有請政府相關單位,對期交所的監管要更嚴格,
訂定公平的游戲規則,
替投資人討公道!

special 發表於 2018-2-11 13:37:36

目前的機制只保護到期貨商
沒有保護到投資人
異常偏離的價格容許期貨商隨意砍倉
\豈不是遊戲規則容許期貨商拿投資人的錢擾亂市場

這些保證金跟部位到底是屬於誰的

莊家應該要有魄力宣布取消不正常交易

這麼不正常環境的合約更進一步要停止交易

直到環境合理化

robert9114 發表於 2018-2-11 14:20:32

劉律師 建議你先找今周刊披露此事件 引此關注

王文忠 發表於 2018-2-11 15:10:23

robert9114 發表於 2018-2-11 14:20
劉律師 建議你先找今周刊披露此事件 引此關注

很好的建議

王文忠 發表於 2018-2-11 15:12:46

選擇權無動態價格穩定機制,看對方向竟也遭殃慘賠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175626?utm_medium=P

王文忠 發表於 2018-2-11 23:50:42

王文忠 發表於 2018-2-11 15:12
選擇權無動態價格穩定機制,看對方向竟也遭殃慘賠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175626?ut ...

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機制,是能做而沒做的心態問題?

eddy 發表於 2018-2-12 09:20:35

平心而論,

賭場本來就視一個不公平環境,

可是賭場的工作人員並沒有拿著搶抵著你的頭要你去下注,

也沒有說贏錢的人要一直賭下去,

所以當賭客眼中只有贏得賭注的快感,

卻忘卻賭場規則不公平以及參與賭局的風險時,

賭客就注定輸一半了,

或許台灣的期交所在遊戲規則設計上可能不利於賣方,

但是換個角度想,

如果遊戲規則的設計有利於賣方時,

那對買方而言又公平嗎?

我希望各位投資朋友們可以多方思考,

不要因為此次的事件對自己造成了傷害,

就一昧的批評與責備他人;而忘了審視自己、正視自己的問題,

不要因為自己開了6~7年的順風車,

然後碰上了一次大車禍,

就怪罪交通部沒有做好交通管制,害你出車禍!

期客 發表於 2018-2-12 12:09:37

本帖最後由 期客 於 2018-2-12 12:49 編輯

我認為這次事件,期交所應該新增法規,
在券商的風控系統加上規則,
多空頭價差單,風險已鎖住,
價格極度不合理時,應不能由券商端進行砍倉。
否則所有的教科書,考試用書的選擇權交易策略章節將需要改寫。
實務上,選擇權的價差避險等,也都不宜交易。
因為你不知道何時會再來一次...



xiaotang50885 發表於 2018-2-12 13:26:10

期客 發表於 2018-2-12 12:09
我認為這次事件,期交所應該新增法規,
在券商的風控系統加上規則,
多空頭價差單,風險已鎖住,


贊同這個建議!

sec2100 發表於 2018-2-12 17:02:12

期客 發表於 2018-2-12 12:09
我認為這次事件,期交所應該新增法規,
在券商的風控系統加上規則,
多空頭價差單,風險已鎖住,


期客,很感謝您的專業回應。到時候在法院如果需要專家鑑定,我一定傳你。(有車馬費喲)

a million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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