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LIN 發表於 2018-3-26 09:31:33

期交所研議全面取消散戶SPAN 及最佳化 ?

本帖最後由 THOMASLIN 於 2018-3-26 09:38 編輯

如提
期交所 基於保護投資人 ?   降低槓桿
研議全面取消散戶SPAN 及最佳化? ~

THOMASLIN 發表於 2018-3-26 09:57:31

首先 將SPAN對散戶關閉

sec2100 發表於 2018-3-26 10:28:16

我覺得個人可以不需要去管span這東西,簽不簽影響不大。賣方要能夠活下來變成一個職業,必須往風險最小的地方思考。所以所謂的最佳化、span,省保證金,這些名詞,都應該儘量避免去思考。

感謝THOMASLIN分享,您是非常資深的老手,請指點迷津。

chinan 發表於 2018-3-26 20:10:57

sec2100 發表於 2018-3-26 10:28
我覺得個人可以不需要去管span這東西,簽不簽影響不大。賣方要能夠活下來變成一個職業,必須往風險最小的地 ...

若沒有span ,回到2/6 , 還是一樣要砍光光.

sec2100 發表於 2018-3-26 20:23:27

chinan 發表於 2018-3-26 20:10
若沒有span ,回到2/6 , 還是一樣要砍光光.

根本解決之道: 將a值和b值訂高一點,a值訂50000元,b值訂30000元。取消span,但肯認組合單,並且肯認組合單的最大損失,使風險指標的分子不會亂跳。

或是,取消風險指標這個很詭異的風險值,改採最保差清算價不到維持保證金的75%,才強制沖銷。

chinan 發表於 2018-3-26 20:39:54

本帖最後由 chinan 於 2018-3-26 20:49 編輯

sec2100 發表於 2018-3-26 20:23
根本解決之道: 將a值和b值訂高一點,a值訂50000元,b值訂30000元。取消span,但肯認組合單,並且肯認組合 ...

被枉砍的重災戶風險值低於25%,緣由於OP短時間的價格扭曲,如果這種情況能讓盤有停盤冷靜時段(股市個股是有的),或給於投資人有充分的反應時間(投資人理當不會以市價砍自己). 至少這樣輸贏會有公平一些!

我有時候想,若沒有一鍵砍倉這個機制,造市商肯定會造得很勤,也少有超額的報酬.
投資人慢慢砍自己,造市商肯定供應無限!

sec2100 發表於 2018-3-26 21:11:20

chinan 發表於 2018-3-26 20:39
被枉砍的重災戶風險值低於25%,緣由於OP短時間的價格扭曲,如果這種情況能讓盤有停盤冷靜時段(股市個股是有 ...
我這一個多月一直在想,當凱基、大昌、康和用市價把客戶的Call丟到市場,然候發現1000點成交時,它們的電腦,和交易室的人,不會有罪惡感嗎?


如何讓法官覺得它們應該有罪惡感?

chinan 發表於 2018-3-26 21:21:23

本帖最後由 chinan 於 2018-3-26 21:23 編輯

sec2100 發表於 2018-3-26 21:11
我這一個多月一直在想,當凱基、大昌、康和用市價把客戶的Call丟到市場,然候發現1000點成交時,它們的電 ...

我猜是不會有罪惡感的,領餉殺敵有功獎賞都來不及,哪感到罪惡?

最終得利者是個公司法人,這就是個冷血的營利單位.

不過,制定或使用這些機制的人,應當清楚這個兔子洞.

有沒有人"受害"? 才是法官想知道的.

chinan 發表於 2018-3-26 21:30:43

chinan 發表於 2018-3-26 21:21
我猜是不會有罪惡感的,領餉殺敵有功獎賞都來不及,哪感到罪惡?

最終得利者是個公司法人,這就是個冷血的營 ...

我是自有OP市場以來的賣方,自2/6起在這機制下,我已經完全改變操作法,不會再掉進這洞裡了.

sec2100 發表於 2018-3-26 21:35:12

chinan 發表於 2018-3-26 21:21
我猜是不會有罪惡感的,領餉殺敵有功獎賞都來不及,哪感到罪惡?

最終得利者是個公司法人,這就是個冷血的營 ...
注意義務是不是只要求券商留意當客戶25%以下就砍,就有盡到注意義務了?

如何證明1000點的Call不合理,可能要傳很多大學教選擇權的人當鑑定人。但,即使專家能證明不合理,但券商是否在砍倉過程中仍有注意不要一下子將所有客戶的單都丟出去,必須說理到法官能夠信服的部分。法官要說服自己當天的價格危險必須被券商注意,而券商如果沒有注意,其最後的不利益要由券商吃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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