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事件 金管會:若平倉價不合理期貨商應解決
2/6事件 金管會:若平倉價不合理期貨商應解決(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日電)針對2月6日台股大跌逾500點,做空台股選擇權交易人卻慘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出,若賣買權交易人遭期貨商強制平倉價格不合理,期貨商應設法解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江永昌日前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竟有人可以聰明到在台股大跌500多點之際,將選擇權權價格突然拉高,造成多數交易人保證金不足,被迫強制平倉,讓原本應該賺錢的人慘賠;這樣的現象應講清楚、說明白。金管會應查明涉嫌操縱這次選擇權價格的「禿鷹」。
對於上述說法,證期局強調,目前為止,期交所查核結果並無人為操縱,只發現2月6日選擇權買賣失衡,若因期貨商將「賣買權」客戶強制平倉,回補買方遠多於賣方,造成回補價格太高,價格不合理,期貨商應負起責任。(編輯:黃國倫)1070620 謝謝林大會計師的持續關注。 26當天賣Call的賣方被不合理價值強制砍倉,證期局目前的態度是希望券商吃下來(如下方新聞)。
我們認為,券商必須檢視當天的檔單能力是否完足,以及是不是看到風險指標不到25%就馬上砍,而不給自己、給客戶、甚至於給最了解客戶的營業員一些些等待期間?
如果期貨商家裡的三樓失火了,有三個小孩必須從窗台往下丟,是一次同時丟三個下去,還是先丟一個看結果? sec2100 發表於 2018-6-20 11:56
謝謝林大會計師的持續關注。
選擇權的價格包含內涵價值與時間價值。
越深價內的選擇權的價格,內涵價值越大。
市場價格波動度越大時,選擇權的價格的時間價值越大。不合理的時間價值會在稍後交易時間被修正? 請問劉大,選擇權是Mark to Market,每日前開盤參考價是前一日的結算價? 或以公式計算出來的價格?
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第15條規定:本契約之每日結算價依一般交易時段之交易資訊及下列規定訂定之:
一、本契約每日結算價為當日之最後一筆撮合成交價。
二、當日收盤前十五分鐘內無成交價,或前款之結算價顯不合理時,由本公司決定之。
同規則第8條規定:本契約各交易時段權利金最大漲跌點數,以最近之臺灣證券交易所收盤標的指數百分之十為限。只是將現貨及期貨等線性金融產品,硬套用在非線性金融商品,如選擇權。如此作為係不符合科學精神之草率行為,因此,期交所才是0206事件主要負責人。以上
sec2100 發表於 2018-6-20 12:05
26當天賣Call的賣方被不合理價值強制砍倉,證期局目前的態度是希望券商吃下來(如下方新聞)。
我們認為,券 ...
風控: 嗯.............先丟鄰居的小孩 ^^ (誤) sec2100 發表於 2018-6-20 11:55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日電)針對2月6日台股大跌逾500點,做空台股選擇權交易人卻慘賠,金融監督管理委 ...
選擇權價格「禿鷹」的存在,投資人的對應策略就是:沒有交易,就沒有傷害。 William 發表於 2018-6-20 14:02
選擇權的價格包含內涵價值與時間價值。
越深價內的選擇權的價格,內涵價值越大。
市場價格波動度越大時, ...
基本上開盤參考價就是前日的結算價。但新開倉的開盤參考價我就不清楚了。 sec2100 發表於 2018-6-20 20:14
基本上開盤參考價就是前日的結算價。但新開倉的開盤參考價我就不清楚了。 ...
時間價值,今天的時間價值比昨天的時間價值,應該減少,因為距離到期日的日數少一天。如此理解是否正確呢? William 發表於 2018-6-20 22:09
時間價值,今天的時間價值比昨天的時間價值,應該減少,因為距離到期日的日數少一天。如此理解是否正確呢 ...
對。時間decay是固定可知的參數。但問題是,如果隱含波動率一升,所有的時間價值又要重新校準一遍,這也是選擇權最有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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