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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承認市價停損單太危險,為何券商還這樣代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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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8-3-3 17:22:08 | 顯示全部樓層
試著去理解期交所的說明:
A.先前已有期貨商建議期交所設立停損單,惟經期交所研究後,此制倘設於期交所端,一筆筆停損單進入交易系統委託簿等待撮合,而當一旦停損單被觸發,即成為與當時價格趨勢同向的委託單而有助漲助跌之效果,其價格宣洩之骨牌連鎖效應,進而引發一連串價格漲或跌,嚴重時將影響市場穩定性。

想法:期貨商建議設(停損單)在期交所端,但期交所認為會有助漲助跌連鎖效應。


B.目前大部分期貨商均已提供停損單功能。在執行上,期貨商端係在其客戶(交易人)停損單被觸發時,將該委託單轉為一般限價或市價委託,陸續送至期交所交易系統進行撮合。此時就期交所端而言,除期貨商端送進交易系統之停損單外,仍有其他交易人之不同委託單或造市者之報價單陸續進來,並得以減弱前述之價格宣洩效果,故期貨商端之停損單執行,對市場價格宣洩效果影響較小。以國外交易所的發展經驗來看

想法:停損單是必要的,但很懷疑所描述目前期貨商對停損單的作法。猜測應該是期貨商根據自己的風險指標計算方式以市價單停損,如果真是這樣,反而發生如期交所擔心的助漲助跌連鎖效應。
如果能規定期貨商僅能以最近成交價+幾碼送出限價單,經幾秒或幾分後未成交自動取消,期貨商得以用手動或自動加價再下限價單,希望能緩衝連鎖效應。

拋磚引玉,希望能夠引出有智慧的人來協助政府建立交易公平的賭場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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