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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ec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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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期開了第一槍,拉高風險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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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8-3-5 11:53:48 | 顯示全部樓層
注意到文中:自107年3月5日起持有選擇權賣方部位之交易人其風險比率在13:45台指選擇權收盤時(以一般保證金風險比率計算)需維持在150%以上,

計算基礎是收盤時,非盤中瞬間價格。建議請專業律師協助金融商品契約的簽署,以保護自己的利益,並且慎選經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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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8-3-5 19:22:1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們應該回到0206事件的本質來談論 保證金或擔保品 的議題,0206事件是盤中瞬間價格至漲停,只停留短暫時間就回落到合理價格,此情境下證期經紀商是否具備代客人平倉之權利。

從事資本市場的投資人本來就得負責自己的風險管理,慎選適合自己的經紀商。我偏向經紀商依照客戶財務風險評估給予不同的保證金及擔保品,不是全台灣統一或者同一經紀商一體適用,每個人的風險管理水平本就不一,在AI人工智慧及大數據及Fintech的時代裡,可以做到個別化、客戶化的服務及風險要求。

回到0206事件的本質談事情,別在咱們內部中分化。

最後,要求跟隨世界主要市場對法人及交易頻繁的自然人,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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