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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mike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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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事件流動性與波動率不是真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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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8-3-14 21:24:4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3-14 21:25 編輯
eddy 發表於 2018-3-13 21:39
你知道9口買權如果都拉到漲停板的話,

每口所需要的保證金就要 77,000 元,

eddy,你的77000怎麼算的。不要忘了,假設漲停價是1000點,但還是很價外,你所需要的保證金只要11000元,連那個5萬元也會在風險指標的分母被賣方市值抵銷。eddy,請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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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8-3-15 07:03:46 | 顯示全部樓層
Isaacwu994 發表於 2018-3-15 03:11
如果依現行的25%要整戶平倉的規定,
那符合這個條件,在大跌時砍倉SC期貨商是沒什麼過失的,
因為沒砍下 ...

代沖銷ok,但代沖銷這支尚方寶劍並不能恣意使用。開戶契約有規定可以全部或一部沖銷,以不同的委買方式沖銷,表面上看起代長券商好像什麼沖銷方式都可以。但是,執行的過程,仍然必須考量在大盤跌300點之際,用市價去砍倉,砍Call砍在1100點,如果有成交一口、五口、三口,那這個程式應該就要覺得怪怪的,就應該back off, 不應該再用市價去砍了。

代沖銷室的專業勤勉義務在執行的過程中仍要被維持的,才是整個契約的精神。同時,民法148條規定,行使權利如果專以損害他人為目的,這種行為也是被非難的。

更扯的是,有些開戶契約連風險指標的公式都沒有列出來,有無充分揭露風險,有沒有違反金消保法第十條第1項及第3項的規定,不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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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發表於 2018-3-15 07:14:2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3-15 08:01 編輯
Isaacwu994 發表於 2018-3-15 04:12
我相信假若制度如此修改的結果,

有很多人還是不能認同「針對當日不利的部位(假設指SP帳面虧損)風控( ...

0206當天如果是裸賣Put和Call的話,第一時間的反應應該是趕快保命,因為Put有極大的危險。砍完Put之後,Call會想留著,沒有人會想平二月10000點以上的Call。但有可能因為瞬間Call的價格不合理,讓這位交易人的風險指標低於25%。但此時交易室的砍倉邏輯應該會一個條件,就是只有Call的交易人的砍倉一定要先HOLD住,因為大盤是跌的。至少要幫客戶HOLD住一段時間,可是10分鐘,可能是20分鐘。但歷史上確實發生過期指跌9.5%,Call漲停的狀況,不過當天近月的Call也才二檔漲停(AUGUST 24 OF 2015)。

小結,當0206期指跌3%的時候,不應該砍Call,但必須只給交易人一個短暫的時間給交易人自行調整,或是代沖銷室當天一口一口砍Call,這樣才是分散時間及價格風險的好做法。同時,一口一口砍,砍到九點十分,風險指標又回神後,就不用再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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