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20-6-14 13:23:25

本帖最後由 EntrepreneurOPs 於 2020-6-15 12:28 編輯

sec2100 發表於 2020-6-14 09:57
自營家,我說的紀律我不見得做的到,但絕非不代表如果別人如果做到對別人不會有好處 (例如,我常常說5-10萬 ...
相信在 紀律背後的殘酷真相 已經清楚交代 --- 根據自身的優缺和個性 & 條件, 設計一些自己很容易做到的專屬操作機制, 也就是用這些計謀(機制)來騙過大腦, 達成好像沒遵守紀律卻是真正守紀律的效果; 暫時偏離隨時都必須正確又明智的謬思, 讓心理願意去執行相對正確可行的策略, 才是認識自己或體悟更多後的操作技巧之一. 取材自 隨機致富的陷阱 作者塔雷伯(Taleb), 這種能真正做到守紀律的心理技巧, 實在不該被您為了我的違和感而化約成 --- 常常要大家繞過做不到的紀律

sec2100 發表於 2020-6-14 15:01:35

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20-6-14 13:23
相信在 紀律背後的殘酷真相 已經清楚交代 --- 根據自身的優缺和個性 & 條件, 設計一些自己很容易做到的專 ...
請問在那幾頁,我實在看不太懂你的中文(也許我的閱讀能力有問題),我想看英文。這本書剛好中英文版我都有。你只要告訴我中文版或英文版的頁數即可。

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20-6-14 19:30:44

本帖最後由 EntrepreneurOPs 於 2020-6-14 19:33 編輯

sec2100 發表於 2020-6-14 15:01
請問在那幾頁,我實在看不太懂你的中文(也許我的閱讀能力有問題),我想看英文。這本書剛好中英文版我都有 ...
隨文已附連結, 也寫說在試讀區的倒數第二段, 這樣還查不到? 只好剪給您了


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20-6-14 20:13:12

sec2100 發表於 2020-6-14 15:01
請問在那幾頁,我實在看不太懂你的中文(也許我的閱讀能力有問題),我想看英文。這本書剛好中英文版我都有 ...

我在英文的第一版也是沒找到, 是在第二版的中文版裡面, 直接拍給您





sec2100 發表於 2020-6-14 20:33:05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0-6-14 20:34 編輯

原文略以:

we are faulty and there is no need to bother to correct our flaws.......we are so defective and so mismatchedto our environment that we can just work around these flaws....in which the only success I've had is in going around my emotions rather than rationalizing them...perhaps ridding ourselves of our humanity is not in the works; we need wily tricks, not some grandiose moralizing help...

坦白說,一開始讀這本書此處所謂的前言時,我就把這段話劃起來了,很有意思。

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20-6-16 04:27:51

本帖最後由 EntrepreneurOPs 於 2020-11-7 09:19 編輯

sec2100 發表於 2020-6-14 10:15
自營家,選擇權不一定要加s,老美很多人用option trading,有人常用,就不是錯誤。足見,很多人的經驗宥於 ...
我們前面還在講 [價內賣] 和 [紀律] 課題的時候, 您冷不防地去批判我說: 選擇權要不要加s的事情, 為了攻擊而故意離題去東拉西扯, 難道也是為了更良善的目的? 我真的看不出來! 引述您前面回應過的名言 --- 不過我不會介意的 ---, 仍回覆如下:

記得您留學過美國, 應深知有 [老美普遍拼字程度不高] 一說; 主因語言環境的關係, 他們大多口說優於讀寫, 很多人日常生活用語很會說, 但要他寫作文的時候, 單字拼錯是很多的. 老美很多人用option來講選擇權這個名詞, 積非成是不代表意義就是對的! 就像 [每況愈下] 一詞很多人在用, 況者肥也, 最初的意思是說: 每次去摸豬的下半身(腳脛)有無愈來愈肥? 因此, [每下愈況] 才是正確意義的說法!

不過, 語言文字是活的, 端看大多數人怎麼使用, 現在 [每況愈下] 和 [每下愈況] 兩種都算對了; 用這種觀點來看的話, 如果大多數的老美已經都用option來講選擇權的時候, 屆時用不加 s 的option也算對了





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20-6-16 04:51:00

本帖最後由 EntrepreneurOPs 於 2020-9-26 21:43 編輯

sec2100 發表於 2020-6-14 09:44
自營家,我想我的違紀是不少,不過,我都能對自己負責並檢討,且沒有犯法。我記得你一出道的時候,好像有 ...
sec2100 發表於 2020-6-14 09:44

自營家,我想我的違紀是不少,不過,我都能對自己負責並檢討,且沒有犯法。我記得你一出道的時候,好像有引用我的文章發言,但沒有註明出處,這就不只是違紀的問題了。


在前面 19樓的回應 裡已經清楚說明(也剪貼了該推廣文的所有留言, 來佐證絕無掠人之美), 沒有您汙衊的 [引用文章發言] 此種情事, 有的只是轉貼 & 推廣您好文章時的疏忽, 並且很願意為我的疏忽而道歉(沒有用力找出作者來替您彰顯大名)! 考過律師的您當知, 姑且不論您講到的著作權還有合理使用的範圍, 我這連 [使用] 都算不上的行為, 沒有冒用意圖更無商業利得, 就算到法官那邊, 不僅完全不可能有您影射的犯意, 何來 "這就不只是違紀的問題了" 之說? 只能算是幫您推廣好文時不夠全面的疏忽吧?

當我請您對紀律二字身教多於言教的時候, 沒想到您不就事論事, 竟用上述老共在文革時期 [要鬥垮先鬥臭] 的下流手法, 想先離題對我的人格加以謀殺. 您在20樓的回應裡說: "我跟自營家都喜歡發言,自營家的發言和我的發言大部分都是良善的,至少我這麼相信", 在您沒遭受批評前或許真是如此, 但遇事後有無攀誣的故意, 就交給各位看官評論了

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20-6-16 05:12:57

本帖最後由 EntrepreneurOPs 於 2020-7-2 16:54 編輯

sec2100 發表於 2020-6-14 09:57
自營家,我說的紀律我不見得做的到,但絕非不代表如果別人如果做到對別人不會有好處 (例如,我常常說5-10萬 ...
身為老師只一直重複講不守紀律的壞處和守紀律的優點, 除了可以達到讓學生誤會老師很會守紀律的效果之外, 對那些也像老師一樣沒法守紀律的學生, 是否應該要有其他更積極性的作為? 操作者的問題不是不知道該遵守紀律, 而是做不到那些違反人性的紀律, 老師的責任應該是指導怎麼讓學生切實做到, 而不是把教條再無窮迴圈一次

可是當老師自己也做不到的時候, 還要他去教學生怎麼做到, 就不知該怎麼辦了? 更妙的是, 當別人試圖用心理技巧去貢獻一點積極性作為時, 您大可認為這沒有用, 但用違和感去批評人家是否就太過了?

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20-6-16 08:34:02

本帖最後由 EntrepreneurOPs 於 2020-10-23 10:36 編輯

sec2100 發表於 2020-6-16 06:55
我想我的發言都是良善的,如果你對你的發言有疑慮的話,請指出你那一篇發言有刻意誤導交易員的嫌疑或有過 ...
謝謝您指正我寫文要白話一點讓大家都懂(雖然在我回覆的時候, 您又刪了這篇留言)! 我想我不像您做為一個收學費的老師, 有責任去讓學生或科普地讓大家都懂! 我確實是挺弱的(年報酬設定在10%, 且全職10幾年來從沒達成過, 沒資格當什麼老師), 當您覺得我在賣弄不白話的時候, 正如您所言: 交易員不會隨便分享的, 我在建立分享的門檻, 我在敝帚自珍而故意不明言, 並且我不像您有責任或那麼有文筆去簡單說故事

您說到: 寫作不是在賣弄你的學問, 講得很對啊! 只是當您劍指別人的時候, 要想到另外幾根手指頭是指著自己, 例子太多就隨便舉您 在12樓 引經據典來賣弄的文筆如下:
發上等願,結中等緣,享下等福; 擇高處立,就平處坐,向寬處行。這不僅是左宗棠的格言,也是賣方的精神食糧。
而您所言的在價內建倉,就是上揭的「擇高處立」,當然是可行的。我有時候也會去建一些很價內的倉位,但是,最後這些倉位常常都是不對的,必須移走,移到寬廣的地方,向寬處行,甚至於可以移到月選或次月選的高處,無風無雨亦無晴; 或是移到價平附近賭結算,就平處坐。但這些不對的價內倉位,卻保護了很多另向的部位,結了緣,讓我享下等福

最後要感謝您開了這個版, 且有包容心地讓我在這裡暢所欲言, 如果我也不寫了, 很可能只有您在唱獨角戲(或許比和我抬槓快樂), 每天剩下自發文! 您的大部分文章都很有參考價值, 加上您舌燦蓮花的文筆功力, 尤其是選擇權的科普知識部分; 但是不解CFA怎麼會有超出我預期比例的不客觀. 不邏輯與不科學, 另外還有那些連您自己也做不到, 又只會重複檢討而別無他法的高調 "紀律". 即使我批評了這麼多, 您的文綜歸仍屬 [瑕不掩瑜] 自不待言! 至於您績效不怎麼樣又開班授徒的問題, 雖然我說過您的課相對其他唬爛大師的CP值是高的, 我的立場仍如下文不變
http://www.optionshare.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951&extra=


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20-7-22 14:39:31

本帖最後由 EntrepreneurOPs 於 2020-7-22 14:42 編輯

總量管制做不好的人, 垂直價差才會很重要; 相反地, 總量控制做得好, 當然也可以做價差, 但裸賣會有許多增加收益或帶來停損不遲疑的好處; 而口數超過總量管制很多的人, 即便做了價差, 損失還是會比口數不失控的裸賣可觀多了! 如果連最基本的 [總量控制] 都做不好, 其他所謂的紀律不過是自我安慰罷了
頁: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揭密系列 7: 賣出 [價內] 的考量